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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推送】:安徽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实施方案》突出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

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到203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比例接近长三角区域平均水平,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二、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加强技能人才供需研究和规划建设

一是强化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应用。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拓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功能,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协同高效的产业技能人才数据分析应用体系。

二是编制技能人才目录及需求报告。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根据国家产业分类、职业分类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产业技能人才岗位目录、需求预测报告、急需紧缺岗位目录和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

三是编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技能人才发展现状、供需预测等情况,编制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储备。

(二)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聚焦高技能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二是夯实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质培优行动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重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设置标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高职、技工教育专业(群),全省职业学校每年培养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30万人以上、达到高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

三是强化平台载体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强化政校企三方联动,协同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到2025年底,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300个以上。对企业和院校建设的平台载体,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助和支持。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一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到2025年底,新增技师、高级技师5万人以上。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奖项,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100名左右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是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依托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申报建设国家级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及时发布制造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实施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工艺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技能骨干。

三是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企业的一线技能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增强产业工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专业,力争到2025年底,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建设5个左右省级数字高技能人才专项实训基地,培育10个左右数字技能领军人才领办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是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省、市、县建立乡村工匠目录清单,发掘认定1千名省级、1万名市级、10万名县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大力实施农机驾驶与维修、种养殖技术等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乡村工匠专项培训10万人次以上。支持乡村工匠设立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等,力争到2025年底,设立乡村工匠技能工作室(站、所)100个左右。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面向乡村本土人才培养一批乡村振兴人才。

(四)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

一是完善技能导向的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推行“工程师+技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能力。

二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推动实施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三是构建灵活高效的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区分不同岗位,建立直接认定、越级认定、破格认定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竞赛,大力开展省级、市级竞赛,充分发挥企业、院校竞赛的基础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健全竞赛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

五是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每2年开展一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褒扬激励推荐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协同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管人才专项考核评议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基础工作和宣传引导。


来源:厅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