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1--26)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2.基层单位是指哪些?
基层单位是指县级以下(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除外)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住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单位。以及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及各类艰苦行业第一线。
3.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1)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3)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4)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工资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享受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政策,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其中,列入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其中,列入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5.国家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有哪些鼓励政策措施?
(1)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2)市地级以上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3)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4)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5)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6.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同时还包括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7.国家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元。本科、高职(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8.国家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1)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3)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http://www.gov.cn)
(4)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9.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我省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以国家规定为准)。
10.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11.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2.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每年新增5000个左右左右的基层岗位。
13.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14.到基层特岗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招录考试时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鼓励基层特岗人员参加招录、招聘考试。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5.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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