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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送】:人社政策你问我答⑧ |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问答

2023-10-27

2023年9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问《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基本要求为统领,对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设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安徽省情、突出安徽特色,决定出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统筹兼顾了以下要点: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实施方案》坚持以改革和落实为主基调,对标对表《意见》主要内容,提出我省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项目化推进重点举措。通过实施四个专项培育计划,重点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制造业技能根基人才队伍、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工匠人才队伍。三是坚持政策前后衔接贯通。注重与我省过去五年技工大省建设和正在实施的技工强省建设政策相互衔接,形成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完整政策体系。




02

《实施方案》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突出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到203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比例接近长三角区域平均水平,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03

《实施方案》在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举措?

答:在高技能人才使用方面:完善技能导向的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推行“工程师+技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能力。

在高技能人才评价方面:一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推动实施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二是构建灵活高效的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区分不同岗位,建立直接认定、越级认定、破格认定制度。

信息来源:安徽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