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业芜优”—返芜创业、双创承载平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03号)
2021年10月26日(含)之后,返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
高校毕业生指毕业五年内的在芜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高校、职业院校、研究院)和外地院校芜湖籍全日制毕业生(含芜湖籍留学归国人员)。退役军人指芜湖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指近一年内有芜湖行政区域外务工经历的芜湖籍人员。
1. 首次在芜创办市场主体(含企业、民办非企业、农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
2. 带动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
3. 申请主体需为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
带动就业3人的,给予5000元补贴;超出部分,按1000元 /人的标准叠加,单个申请对象最高享受补贴不超过 10000 元。
1.《返芜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认定的证明材料;
4. 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流水。
本文来源: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