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图片
首页/公司新闻

【消息推送】:重磅举措!安徽“惠企”30条来了!

政策动态


《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目录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二、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三、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六、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七、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围绕科技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开展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部以特许经营模式规范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设立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民间投资增速快、活力强、措施实的地方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营办)

3.强化要素配置保障。

对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实现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省、市分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融资对接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积极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更大力度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4.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

省财政支持各地围绕智能家电(家居)、文旅、百货、餐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加快推进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化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鼓励各市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根据各地实际发放金额按最高50%比例予以补助,每市年度省级单项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安徽省分行)

培育壮大商贸业经营主体,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5.打造消费新载体新场景。

开展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推介一批消费优质新场景,示范带动全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对新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对在各市确定的试点社区内新设直营连锁店分别达到10家、5家及以上的便利店、超市(含生鲜超市)品牌连锁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大力培育汽车、自行车、马拉松、电子竞技等项目品牌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6.推动高品质旅游强省建设。

省财政统筹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组织万场演艺进景区、进乡村旅游重点村、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推动文化符号鲜明的“徽字号”文创产品发展,打造一批“徽字号”著名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打造安徽旅游民宿品牌。对新获评的全国甲级民宿、乙级民宿分别奖励15万元和10万元,从新获评安徽省金牌民宿中择优选择20家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开展乡村旅游“风景道”“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等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支持设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

7.打好外贸组合拳。

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重点展会3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50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和上年度进出口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按照参展国别或地区单个展位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4万元、5万元支持。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5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中小外贸企业依托省信用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按照实际融资担保额给予0.5%/年的担保费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8.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对新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考核获“成效明显”档次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当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强、50强”、“海外仓企业20强”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加强企业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拓宽跨境电商结算渠道,丰富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配套产品,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安徽省分行)

9.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打造安徽特色外资招引品牌,持续举办“海客圆桌会”。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深化与国际投资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招商合作,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新设的外资新兴产业项目、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给予资金激励。发挥省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建立省、市、县负责同志与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市重大项目,用能用地用林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10.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

加快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我省落地执行,并与沪苏浙联动实施。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依法依规申请口岸签证入境。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11.深入开展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

省财政统筹设立10亿元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10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和方式。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实施一批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2.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产业类科研攻关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应用类项目原则上均由企业牵头承担。加大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期给予研发补助或科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3.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

省财政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省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统筹给予奖补资金、科技项目等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支持通过“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羚羊工业互联网相互赋能,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互动机制。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

常态化开展“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深入实施江淮战略帅才计划、江淮英才计划和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实施创业安徽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1万名以上科研人员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按规定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业教授”到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任职,从高校选派一批理工科教师到企业挂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深化省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科大模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5.强化科技创新要素支撑。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型用于国家鼓励的科研产业项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扩大科技企业“初创起步期信用贷”“成长接力贷”“贷投批量联动”等专属产品和服务模式覆盖面,用足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新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10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

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地址导航二维码 地址导航二维码

0553-5636886/5636888

© 2014-2020 2014-2015芜湖通全科技 版权所有皖ICP备170047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