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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送】:11月1日起执行!芜湖这些人租房有补贴!

记者从芜湖市住建局获悉,近日,《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修订实施细则》发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引进的在职在岗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及毕业3年内的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均可领取租房补贴,最高每月1666元。该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引进的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芜湖市户籍,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及毕业3年内的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1.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博士每人每月1666元,硕士每人每月1250元,本科每人每月833元,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每人每月500元。

2.租房补贴按月发放,累计实发月份不超过36个月,自申请之日起4年内领取完毕。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户籍为芜湖市;

3.按规定在我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4.在我市实际租房;

5.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即可,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自有住房不包括宅基地、门面等非住宅性质房屋);

6.紫云英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和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程序


1.申报。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线上申报,每月1日-15日申请人通过“芜湖市紫云英人才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以下材料:劳动合同,租房证明,学历证书,个人承诺等。

2.审核。每月15日起,由系统后台生成每月新增发放名单,推送至各审核单位。

3.公示。各单位在收到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在系统内上传结果,市住建局汇总审核结果并于每月下旬,将审核结果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4.资金兑现。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资金采取预拨方式,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每月10号前,将上月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按时做好清算,市财政局根据清算结果及时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需补发或追回租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予以补发或追回,并在补贴管理系统中记录。


特别提示


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申请人社保缴纳状态发生变更的;

在芜购置住宅,或配偶名下存在住宅的;

社保卡未开通金融功能或更换社保卡的;

劳动合同或租房合同过期未续签

自当月起予以停发补贴。

符合发放条件后

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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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芜湖市住建局